一刀切开,把血喝了,至于内脏,肉什么的,朱晓风的压缩食物还够,就暂时先不吃了吧。
一口四十多度的蜥蜴血下去,朱晓风满嘴的腥臭味,嘴巴上虽然强烈的想喝水,但是人却精神了一些,他抑制住自己强烈的渴求淡水的欲望,继续的朝前走去。
就这样又在荒漠中走了几天,他已经几乎吃遍了荒原中能找到的所有的动物种类,才不至于让自己死在这里。而这荒原不但食物和水,十分匮乏,连地质条件也很不稳定。期间他还碰上了一次震级不低的地震。干燥的大地都被震裂了好几道口子。这让他又多绕了不少路。
经过这十多天的荒漠旅途,本来一个元气满满的阳光大男孩,现在活脱脱就是一个大叫花子。杂乱的胡须,肮脏的衣服,包裹,那一身的味道就更不用提了。不过最让朱晓风沮丧的却是,他在这似乎永远都走不完的荒原中走了十多天,在地图上,却只距离他的目的地瑶池城近了两百多公里。按现在这个速度,他走到瑶池城,估计至少要一年。只是也不知道他还能在这样一个该死的地方再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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