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夜晚,我与清欢泪染衣襟,互诉衷肠。暗自高兴她并未真正许人的同时,又痛惜她这些年受的苦。
得知他们并未有肌肤之亲,清欢本就是我的未婚妻,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带走了。
把身上所有能留下的值钱的物品全无留下,宝石镶金扳指,雕花银腰带,少许但是银两……最后只带了一把蒙古刀,和马匹与清欢一起离开。
身后的龙儿站在客栈的门口,并为阻拦一个字∫们一路未回头,带着她回到草原看一看,看一看今天的曼珠国、混同江、还有神山和天池。
天池边上,我对着腾格里立下重誓:“此生此世,唯愿清欢一人。”
此后,我与清欢居住在神山±上再无范察,只有聆音与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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