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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破阵(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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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错觉。

要知道,那可不是横排的狼骑兵队列,而是五队纵列的狼骑兵大队,除了边上两列幸存之外,中间的三列狼骑兵已经变成一地血肉,狼骑兵与战狼碎裂一地,看不见一具全尸。

“全体都有,附魔破甲枪,分散队形!”珀薇安丝尖叫,声音都有些破音。

对方已经冲的太近,精灵白马轻骑名闻天下的骑射技术已经没有发挥余地,只能依靠标枪——至于用长剑弯刀和这位红袍骑士近身肉搏?

看到那些狼骑兵的下场,珀薇安丝连想都不敢想。

精灵白马轻骑几乎是大陆上最完美的轻骑兵。

精灵白马轻骑的战马不叫白马,就叫精灵白马。

精灵白马带有稀薄的独角兽血统,拥有一定智慧,在精灵森林里,地位更类似于宠物——这是精灵德鲁伊们的生物实验成果,并非独角兽和马匹杂交造成,它们的耐力和速度,在所有战马中首屈一指。

精灵白马智慧较高、和精灵骑手配合无间,论起人马配合,整片大陆上,只有半人马能够胜过精灵白马骑兵一筹。

精灵白马轻骑身上的护甲,更是精灵森林的特产银丝藤蔓编织而出,论起防御力胜过皮甲、但是略差于锁甲,重量比一般皮甲还要轻一些。

他们远程用弓箭齐射、中距离用标枪投掷、近距离使用弯刀劈斩,还能迅速脱离战场准备第二次打击。只要不是在避无可避的地方正面对冲,重骑兵根本不会他们的对手。

两个精灵白马轻骑百人队分开左右、列成纵队向安德左右两侧奔行,其他士兵手持标枪严阵以待——双方距离已经不足以让全部骑兵展开队列。

他们并不准备和这位强悍的骑士正面交锋,只要到了合适距离,他们会投掷出手中标枪。

两侧各有百人,连绵不断的交叉射击之下,两百只标枪还射不死一个人?

而且这标枪每人仅仅配置一只、专门用来对付重甲骑兵的附魔破甲枪,能穿透重甲,杀伤力惊人。

能在片刻间消灭半只狼骑兵大队的强者,值得消耗‘附魔破甲枪’——反正杀了他以后,这枪还可以回收。

安德眼看着两队骑兵手托标枪,向自己左右两侧方向冲去。

他们摆明了不准备和自己正面交锋,而是要拉开距离,靠标枪击杀自己——能做到精锐部队指挥官的人,果然很少有无脑硬冲的傻瓜。

“咝————”

白马上,红袍骑士深深吸气的声音,在三十米外都清晰可闻;

队伍前方精灵锐利的视觉中,可以看到红袍骑士嘴边空气产生扭曲,就好像海面的漩涡。

下一刻!

“吼————————!”

恐怖的怒吼声如雷霆炸响,震耳欲聋!

强烈而持久的怒吼,把空气折叠出肉眼可见的波纹,潮水般向前涌去。

可怕的威压随着潮水般的空气波纹同时涌到,所有精灵白马惊慌跳动,四散奔逃、溃不成军。

——————————————

如果是人类精锐骑兵的战马,必定久经艰苦训练。

不是什么马都能当战马的,只有经过各种惊吓磨炼以后,依然勇敢面对各种险境的马匹,才能作为战马。

这种训练好的战马,只要骑士还在自己背上,哪怕面对巨龙也能鼓起勇气依然勇往直前——在突然而来的冲击波和威压下,表现绝对比这些精灵白马强上十倍。

精灵白马智慧远超一般马匹,又和主人亲如一家,像宠物多过像坐骑,虽然它们和主人配合更好,但是面对安德这种具有生命威压、近乎传奇生物的可怕敌人时,表现反而不如人类的战马。

————————————

这一声绝非人类可以发出的惊天怒吼,不仅仅让面前精灵白马轻骑阵脚大乱,也把整个战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单骑冲阵这种事,在这个世界百年难得一见。

倒不是这世界没有武力高强的骑士,而是高阶骑士带着一群骑士冲锋,能把骑士冲锋的威力放大十倍,谁会脑抽了自己一个人冲上去?

“这难道是巨龙化作人形?”一位随军法师惊叫起来。

“不可能,巨龙化作人形战斗力至少下降九成,没有那条巨龙这么傻,也许他有泰坦的血统。”另一位法师说道。

就这两句话的时间,红袍骑士已经从精灵白马轻骑队列中一穿而过,留下二十七八具残破尸体,破阵而出直扑中军。

“挡住、挡住他!骑士、骑士,法师、法师,挡住他!”亨特三世惊叫起来。

‘夸夸夸夸——咔哒、咔哒’

一面面沉重的盾牌砸入地面、长矛斜斜卡入盾牌上端的缺口,形成坚固的拒马三角。

这是防御骑士冲击的标准队形。

只有最强壮的士兵,才能在单手使用长矛的时候,右手持用大盾,这就是防御步兵中的最强者——重甲盾矛兵。

在他们后面,就是艾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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