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吗?”
郑南笙点头,回答道:“味道很好,很喜欢,谢谢林先生盛情招待。”
“以前暮然也很喜欢吃。”林振宇说,说完又看着郑南笙诧异问:“你真的确定你不是苏暮然?你以前是不是失忆过。你看你喜欢吃这种口味的糕点,暮然也喜欢吃,这说明你们。”
“林先生,你还真是好笑。”郑南笙无语地说:“我只是喜欢吃一块糕点而已,你就认定我是那个什么苏暮然?我相信喜欢吃糕点是很多女孩子的共性,而且,我刚才说喜欢吃,也不过是给你面子,你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
林振宇被她说的脸红,连忙尴尬道:“你不要生气。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只是问问而已。我跟苏暮然是很好的朋友,从小一起长大的,我对她很了解。你们实在是长得太像了,所以才不得不让我怀疑。她失踪五年了,我们一直都相信她没有死,你真的没有失忆过吗?”
郑南笙郑重道:“林先生,我现在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我没有失忆过。从小到大的所以记忆,我都记得一清二楚。而且我有自己的家,有我的父亲,也有我母亲的记忆。不过我母亲前几年就去世了,所以,请你不要再质疑我的身份。说实话,我来容城没几天,已经好几次被人认错了,这也是我想回r市的原因。我可不希望在这里,一直被当成别人的替身。”
“对不起,打扰到你的生活了。你说这几天你一直被人认错,难道也见过我大舅子了吗?”林振宇突然想到,之前儿子打架就是谭宗扬处理的。
郑南笙点头:“的确是见过谭先生,但是谭先生是个很理智的人。只是跟我聊了几句,可没说我像他过世的妻子。我想,身为丈夫的他一定认出来了,我根本不是你口中所说的那个苏暮然。”
“真的?他没有说过?”林振宇诧异。
不可能啊!
就连他都看得出来,这个郑南笙极有可能就是苏暮然。除非是双胞胎,不然哪里会长得这么像。
他是搞艺术的,看人识物自然比别人更有层次感。
虽然郑南笙现在的打扮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也是小女生的装扮,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但是他却能够看得出来,只要郑南笙将刘海弄上去,再穿上苏暮然以前的衣服,绝对是一模一样一点都分辨不出来。
除非是双胞胎,不然哪里会有长得这么相似的人。
甚至,连眉毛里的痣都一样。
他还记得小时候他们的一个老邻居,指着苏暮然眉毛里的痣说。这是有福气的,叫眉里藏珠。说长在这个位置是寓意极好的,以后千万不要随便弄掉。
这件事他一直记得,仔细看郑南笙的眉毛里,那颗痣依旧还在。
如果说只是长相上相似也就罢了,可是不可能连这么一点细小的细节上都相似到这个地步。
“当然,我们见过两次面,可是他从未说过我像他去世的妻子。”郑南笙振振有词道。
正说着,突然跑过来一个人。
郑南笙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人一把拉起来,随后紧紧地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暖暖,你还要再一次离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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