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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夏金桂一手叉腰,一手拈着一根油炸焦骨头,朱唇之间还在咯吱咯吱咀嚼着焦骨,笑嘻嘻地大步走出来:>
“贾家要是不给,哼!就把他家那个什么迎春小姐送来做小老婆,我也乐意,倒省了我的宝蝉了。”>
她身量高挑,颇有几分风骚姿色,只是嘴略有点儿大,眼睛略有点儿突。身后跟着的丫鬟宝蝉自然样样不如她,一听说到自己,吓得赶紧低下头,只死死盯着自己手里捧着的描金五彩大盘,盘子里高高堆叠着刚刚做得的焦骨。>
夏家大小姐金桂生平最喜欢啃骨头,每日里都要亲手活宰三五只鸡鸭,将肉都赏给下人吃,她自己则只用油炸焦骨头下酒。>
天下之事,各有因果。偏偏孙绍祖这样的中山狼,还就和夏金桂这样一个粗俗狠毒的美人儿对味儿。正是黄鹰抓住了鹞子的脚——两个都扣对了环。>
孙绍祖一见她走来,也不管丈母娘就在身边,一把揽住夏金桂的腰肢,先照着脸蛋儿亲了一口,又一口咬住她啃了一半的焦骨头,嘎吱嘎吱嚼起来:>
“嘿嘿这你可就看简单了我的小美人!>
咱这回可是抱上了司南星司大人的大腿,有了这个靠山,哼哼贾赦哭着喊着求着要把他闺女给我洗脚,我还不要呢!>
当年贾代善活着的时候看不上司南星,如今人家司南星成了当朝独相,贾家岂有不倒霉的道理?那个老棺材瓤子姚谦之从老家写信给皇上要保举贾琏,司南星不答应,谁也没辙。>
哼哼贾赦收了我五千银子,我就告他个卖官鬻爵、结党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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