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警察总局也就顺理成章了。
经过仔细讨论,警察总局总长由老万担任,每个城市至少配置一个团的兵力。每座城市成立警察分局,再下辖各区。
警察局的人马也执行正规军的待遇,训练力度也要按正规部队来,必要的时候,也要参与对外作战。
不过总的来说,警察的素质肯定是比不下正规军的,所有的装备方面,基本不会配置机枪以上的重火力。
城市指挥权限,各城市分局长之外,还增加了市长指挥功能。但隶属关系依然归总局进行垂直管理,与市政班子区别开来。
他们也是兵,但是侧重点明显不同。主要任务就是维护当地治安,保障广大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一些在部队受伤,还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战士,可以转业到警察部队,也算是给他们解决一部分退役之后的问题。
算是给正规部队一个生活保障。
这一部分,条例细化之后,立马颁布实施了,不存在拖延的问题。
总之一切都在正规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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