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凌华山庄,灯火通明。
从晌午一直喝到现在,那些老板都赖着不走,施满江陪他们喝了一会儿,傍晚的时候,把马翔马飞他们送走了℃后,再回到桌上时,施满江跟鸡哥狄哥他们几个大佬坐在一块。
兴许是喝了点酒,施满江目光掠过在场众人,意气风发,端起酒杯,起身道:“这一年来,谢谢大家,施满江感激不尽,多余的话,都在酒里。”
言毕,施满江一口闷了干净。
“干了!”
大厅众人,随着施满江起身,鸡哥狄哥贝姐七哥等一帮大佬,以及百八十个老板,以及各方大佬纷纷站起身来,一同举杯。“敬江爷!”
“干!”
一种莫名的豪情在心头涌动。
凝望着施满江那棱角分明的轮廓,坚毅的脸庞,个人心头涌起百般思绪。
鸡哥更是颇多感慨。
年轻的时候,特有干劲,哪怕是当个小吊毛,每天多认识一个道上的朋友,能跟大佬说上一句话,每天只要进步一点点,心头都充满消和干劲。
那会儿日子过的窘迫,有的时候跟人干仗了,还得提心吊胆的找地方窝起来,的别人报复,害怕某一天醒来,却发现自己已经横尸街头。
一晃眼,匆匆那年别离,再回想起来,却总觉得那个时候过的最有滋味,最充实。
跟亮子他们几个人,亲如兄弟一样,没钱的时候,七八个人抽一根烟,一人一口。到现在鸡哥还记得清楚,三块五毛钱一包的牡丹,特便宜,可抽起来特别有滋味。
现在,有的时候鸡哥偶尔还会跑到商店买上一包三块五的老牡丹,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点上一根,回忆逝去的青春年华。
后来干上大哥后,鸡哥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得浮华,安逸。
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南华的格局已经固定了,框架和能力就那么大,再怎么发展也发展不起来。
每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吃喝玩乐,人一旦失去目标和方向,就跟行尸走肉一样,变得麻木不仁。
过一天算一天,一天天任时光老去。
直到施满江出现,放佛黑暗中迎来了一线曙光,万物复苏,每一株小草,每一朵鲜花都焕发出勃勃生机,光彩耀人。
陆天豪的死,鸡哥一点都不伤心,反而欣喜若狂,他放佛看到了无限精彩的未来再向他招手。
破而后立!
陆天豪不死,施满江谈何上位∠华需要灌输新鲜的血液,从头到位更换一遍。
可是,要博一个精彩的未来,必然要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次在袍大桥,鸡哥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是施满江,是眼前的这个伟岸的男人,亲自跑到袍,把他从死神手中再又给拽了回来。
没有施满江,鸡哥绝对喘息不到今天。
从袍回来后,鸡哥看施满江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不只是他,手底下的那个一个兄弟不是?
只有施满江把他们这些吊毛当兄弟看。
没谁了,就他。
鸡哥这辈子认定施满江了,刀山火海,龙潭虎穴,施满江一句话,鸡哥眉头绝对不带皱下。
每个人的感触都不一样。
又有谁会想到,施满江,一个南华三中教书的老师,竟会成为令无数人瞩目的南华王。
说来有趣,第一次跟施满江见面,就在这凌华山庄的大门门口。
至今想起来,贝姐仍记忆犹新。
两人比赛车,肯谁更胜一筹,结果毫无疑问,赢的是施满江∏个混蛋,竟然一点都不客气,在山庄大门门口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直接上前把手从她领口塞进去了,在她肥硕的胸脯上狠狠捏了一把。
现在想起来,贝姐仍旧哭笑不得。
贝姐趴在桌子上,左手撑着白皙的下巴尖,右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抽出一支香烟给自己点上。
男人抽烟,会让人觉得轻薄,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没有克制力,印象分很差劲。
而会抽烟的女人,在抽烟的时候,却平添一份气质,桀骜,狂野,让人生出征服的。
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贝姐撩拨刘海,眼神直勾勾瞅着施满江,至于旁边的人,嘈杂的大厅,还有世间的一切,都不重要。放佛在她的眼里,整个世界只事施满江一个。
就好像神秘而残缺的维纳斯女神像,怎么看都觉得不够。
贝姐秋波流转,美眸含情,痴迷的眼神几乎要把男人给融化了。
第一次见到施满江的时候,男人给她的第一印象分并非完美,那个时候,贝姐甚至有些厌恶,以为施满江是纨绔的二世祖,轻狂,骄躁,不可一世。
说到底还不是仗着有爹!
贝姐绝对想不到,有那么一天,自己竟是会如此痴迷一个男人↓以为她早看惯了风花雪月,很难对一个男人产生情愫。
贝姐主要的经济来源靠小姑娘雪白大腿刨食,赌车是附带。不论贫穷富贵,年轻老迈,上她那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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