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小光想妈妈了,或许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回家,抱着膝盖在那嗷嗷的哭,一边哭一边喊妈。
真是闻者落泪,我见犹怜啊!
人虽然是混蛋了点,但最起码还能算得上是个孝子。
或许喊妈妈能够让他减轻些痛苦吧!
伤那b样儿,一般人吓都吓死了。
整条腿儿从膝盖到小腿位置,都被子弹打的稀巴烂,强大的冲击力,把小腿上的肉撞击成肉泥,膝盖骨碎的稀巴烂,白森森的骨头凸出体外。
别说小光一个混社会的吊毛,饶是施满江他们那些铁血军人伤到这种程度也会忍不住哼哼两下。
没死算他命好,手里拿的是刀不是枪,刀的杀伤力肯定比不上枪,因此,施满江这才留他一条狗命,还能嗷嗷哭上两嗓子≡边的那个孙子可就没这好运了,被施满江一枪把脑壳打碎,死得不能再死了。
估摸着这会儿已经上阎王爷那报道,跟他死爹团聚去了。
酒吧里边有不少人,然而现在却是鸦雀无声,连放个屁砸后脚跟上都清晰可闻。
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空落落的大厅,小光声嘶力竭的惨叫声越发的刺耳。
施满江没吱声,一杯杯的喝着小酒,回味着在中东的热血时代,滋味无穷。
一杯接着一杯。
整个大厅一二百号人,目光全定格在他身上。
施满江自顾的小饮,旁若无人般,一脸的惬意,轻松。“麻烦下,给我添一杯威士忌,谢谢!”
至始至终,施满江嘴角都洋溢着一抹天真无邪,烂漫迷人的笑容,似乎刚刚所发生的一切,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就是来喝酒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样,才更加的让人看不透他的底细。
其他人只是在暗自揣测施满江的身份,何人如此牛b?居然随身携带者一把沙漠之鹰,光天化日之下,就把小光给鈤了,浑然没把广鸡帮放在眼里。
河间,似乎还没听说过有这么豪横的一号人物。
多么令人尴尬的一幕啊!
广鸡帮的大佬·大光,站在施满江跟前,估计有个三两分钟了,额头沁出豆大个冷汗,死活没敢动弹一下。放佛坐在他跟前的不是施满江,是一条剧毒毒蛇盘踞在他身边。
大光也想过,趁施满江不注意的时候,抢过桌子上的枪,然后一枪把这孙子给崩了。
但是,权衡再三,大光还是没敢动。
万一失败,天知道施满江这个疯子会不会一枪崩了自个儿。
大光可不想死,他现在蹦鄣恼赌兀?
“不是,这疯子,特么到底谁啊?”
胡南帮的吗?
看着不像啊!
一方水养一方人,北方大脸盘子多,好吹牛b,说话极其夸张,动不动就弄死他,整死他〉际上鈤军侵略的时候,最先痿的就是他们,当了满洲国的亡国奴,整整十三年。
胡南帮的更好认,多大尖嘴猴腮,手无二两力〉话的嗓门特别大,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来听他说话~偏人不行偏偏好装个b,做什么都不行,一张嘴死都不会认输,俗称的吹泡泡。
施满江的相貌和行事风格,跟胡南帮那帮杂碎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风格。
“咳咳!”
许久,见施满江没有理会自己,大光终于鼓起勇气跟施满江对话。
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大光半眯着双眼,略显得锋锐,声音沉闷,大哥范儿十足:“那个,敢问兄弟是那条道上的?”
在这之前,大光并未把施满江放在眼里,觉得就是个跳梁小丑,欠抽。而现在,大光不得不重新审度施满江。
一个有沙漠之鹰的男人,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开枪的人,岂是简单之辈?
大光在河间呆了六年,也算是有见识的人,甭看他们广鸡帮在河间称王称霸,只手遮天。
事实上,在一些人眼里,他们广鸡帮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上不了台面的土鸡瓦狗。
他们广鸡帮再横也只能欺负普通老百姓,那些警察不去管他,河间正府不予理睬,并非是真怕了他们广鸡帮。
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不入流。
别看他们现在闹腾的欢,倘若触犯到某些人的利益,人家一根手指头分分钟虐死他们。
这也是大光现在最忧虑的事情。
闹的越欢,回头死的越快。
同乡会发展到这个程度,肯定要转型,洗白,是必然的℃正成功的黑势力团伙,最后都做了商人,跻身进入上层名流,有头有脸,名利双收。
不转型,早晚都是个死。
施满江似乎没听到大光的话,抬眼瞅着他,质问道“怎么?你也想做我这儿?”
这位置就那么尿性?黄金地段啊?都好搁这儿坐呢?
旁边那么多的沙发都不去,是舍不得花那钱吗?都混的那么毗,咋就这么抠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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