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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吃鸡毛的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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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晓静见母亲神经系统又出了问题,无助地坐在屋檐下一块烂木头上,低着头叹气。[道,“别理她,那是个野人,专门偷吃人家的鸡,带毛生吃……”

乔晓静知道母亲说的是正趴在正屋窗户上朝外看的刘麻,她看到母亲说刘麻“带毛生吃”的时候,脸上流露出了表示恐怖和鄙视的表情。

厨房里,乔晓静忙着做饭,春花坐在锅灶边朝炉膛里送柴禾,两人跟正常的母女一样交流着感情,不断表达相思之苦。说着说着,春花不知不觉将杂七杂八的事情说了出来。

就在乔晓静逃离家门后不久,李憨子媳妇红杏便生下了一个男孩,也许那孩子知道他来路不正,分娩的时候险些要了红杏的命,好在最终还是保住了这对母子的命。

这孩子名叫不虞,从名字就知道这孩子其实不是红杏想要的。孩子哪顾得上这些,他是急性子,一出生就睁着一对门环般圆溜溜的大眼睛,还左顾右盼着,就差开口说话了。

这个不虞不仅睁眼早,走路也比别的孩子早。他自从会走路了,就整天不着家门,到处逛游,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便有了一身的好水性,动辄就能在水下待好几个时辰。

这个不虞整天要么水中,要么土里,时常将自己弄得像个从土里长出来的孩子,便有了“土笋”这个形象的绰号。再后来,这孩子就整天在河中央的大石头上攀爬,行动越来越灵巧,姿态越来越像只青蛙,便有人又开始叫他“蛙人”了。

这个叫做“不虞”的少年,正是乔晓静在村口河里救起的那个少年,他是红杏婶子的儿子,而这个少年的父亲不是李憨子,人们都认为是她的继父刘麻。

这事乔晓静多少还是知道一些,正是因为刘麻和红杏的事儿,她跟乔双喜被硬生生的割开了。这个乔双喜自从经历了退婚的打击之后,至今没有结婚,起初说媒的人都得差点儿踢平了乔宝财家的门槛,但都被他气走了,逐渐成了陈货。

有一次,这乔双喜偷偷躲在外地来收羊毛的车上,随着羊毛贩子进了县城,在县城里呆了大概有个把月的时间,差点饿死方才回到家里。

无所事事的乔双喜就像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孤独如同空气一样缠绕在他周围,荒凉的村后山便成了他一个人自我消遣、自我泄的空间。

一天乔双喜独自一人溜达到了后山,现父亲乔宝财和刘麻正在吵架,吵架全因憨子媳妇红杏。两人争执不下,眼见就要动手,乔双喜不敢顾虑,冲了过去,最终阻止了这场因为婚外情引的恶斗。

乔宝财回家之后,便一病不起,在床上躺了数周之久。渐见乔宝财有了康复的迹象,却传出了乔双喜疯癫的消息。从那时起,村里人都深信不疑地认为乔双喜疯了。

与乔宝财不同,那个挨千刀的刘麻并未因乔双喜得知丑事而有所收敛,相反他跟没事人似的,依然我行我素,红杏儿子不虞渐渐长大,刘麻心生怯意这才不再与红杏厮混。

这刘麻是身兼数项毛病于一身的人,他与红杏结束之后,基本上与女色决裂了,但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毛病,那就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令人咂舌的馋嘴,而且还专吃鸡、鸭、鹅等家禽,尤以鸡为甚。

刘麻馋嘴就像得了某种难以自控的怪病一样,一旦犯瘾了,他会不顾生死冲出去。先从自家动手,家里仅有的家禽吃完后,他便将目光投向了别人家。

时间一步步让刘麻变成了异类,这个异类将偷吃别人家的家禽看成了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不管雨雾霜雪,也不管春夏秋冬,只要他内心渴望,他就会拼命而为、不顾生死。

当然,偷毕竟不像拿,是要付出代价的。

有一次刘麻偷鸡时,不慎被那家养的大狗逮了个正着,狗嘴狠狠地咬住了他的脚踝,他试图让狗松口,可惜没有成功,只得拖着这条狗翻出了院墙。

令刘麻崩溃的是,这只狗对主人的忠诚度大大过了刘麻的预料,翻过墙来这狗依然不松口,万般无奈之下,刘麻只好拖着那条绝不轻易松开口的狗逃离了现场。大概跑了好几里的路,那狗才绝望地松开了口,在漆黑的夜里,凄厉而又无助地叫着。

受了重伤的刘麻并没有因此而停下偷鸡的脚步,相反他就像一个被诅咒了的人,似乎肩负着某种“神圣职责”,注定要在这条道上走到底,绝不半途而废。

起初刘麻会将偷来的鸡藏起来,待风声过后,偷偷炒了或是炖了吃,后来干脆拔了鸡毛,掏出鸡肚子里的杂碎,生吃起来,再后来干脆连鸡毛都不拔了……

刘麻从偷鸡开始到带毛生吃鸡谁也记不得经历了好多年,更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连毛带杂碎一块吃下肚子的,更不知道他是怎么将这样肮脏的东西吃下肚子的。

总之,从现刘麻连毛带杂碎一块吃下鸡开始,刘麻的体貌特征就生了变化,头一圈一圈掉落,最后仅剩头顶拳头大的一圈,而且色也生了改变,由黑变黄,现在变成了干草色;眼皮逐渐变薄,薄如蝉翼,眼眶向内收缩,眼珠反向生长,变得越来越圆越来越大,向外鼓着,像随意镶嵌上去的带有黑点的白色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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