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认为不管平民、贵族还是国君都应一视同仁。从天子、国君到各级官吏都应该择贤而立,追求的是无等级无差别的平权社会。
墨家认为只要:兼相爱,交相利,社会就不会出现倚强凌弱,以贵傲贫的现象。
其三、儒家和墨家的人伦理念的对立。
墨家的兼爱是无差别的爱,为博爱,儒家的仁爱是有差别的爱,分亲疏远近。
儒家认为人与人之间要重义忽利,提倡罕言利,墨家则提倡交互利,认为人与人之间有利益才能更紧密。儒家认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主张天命论,墨家主张非命,认为人通过拼博努力是可以改变命运的。
由此可见儒家和墨家在人伦理念方面是尖锐对立,这也导致墨家和儒家在礼和名方面也存在不同的认识,这主要体现在人死后的仪式上。
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和名分,讲究厚葬立牌位。墨家则认为人死如灯灭,人死之后丧葬从简,节约家庭和社会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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