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八人的步兵连,八十六人的指挥连,包括两名连长在内,一共二百一十四个克钦军官兵,得到了团长亲自下达的命令,义无反顾地冲向了敌人所在的山林。
刚一开战,营长就被干掉了,眼下,若是表现得好,五个连的连长都有火线提拔的机会,这时候还不好好表现一下,还等什么?
因而,初战受挫,对混编营的士气不仅没有打击,反而从反向起到了一定的激发作用,真是诡异得没法说。
克钦军的步兵连是整建制,齐装满员,气势如虹。
但他们的战斗素养也仅仅是看得过去。
面对来袭的佣兵,竟然摆了个一线长蛇阵,人与人之间间隔十米到三十米不等,一路平推过去。
这样搜索,虽然快捷方便,但隐患也是相当大的,很容易被人从中突破。
而因为在山林之中,长蛇阵也难以首尾相顾,很难发挥作用。
强尼扔掉了火箭筒,手里抓着一杆从人手头抢来的,等步兵连的士兵到了身前三米处,才突然暴起!
“哒哒!哒哒哒!”
两次短点射,干掉了就近的两个人士兵!
强尼哈哈大笑,便穿过了封锁线,他还不忘照顾旁边的人士兵,好整以暇地跪姿瞄准,“砰!砰!”两枪,又干掉了两个敌人,才大叫一声:
“汤森!先干掉那个指挥官!法克!这么愚蠢的人,难道他们不要命了么?”
汤森也刚刚打完他身上的最后一颗子弹,从一块石头后面跳了出来,轻松拧断了一个人士兵的脖子,从他手里抢过枪来,一顿扫射,又干掉了面前一个三人小分队,跟上了强尼的步伐。
这样的丛林作战,对强尼和汤森这样的顶级佣兵,就像游戏一样。
简直不要太轻松。
但很快,他们就遭到了强阻力。
比起混编营的步兵连,指挥连的战斗素质明显高出一筹不止。
指挥连虽然平时只是负责对榴炮射击提供信息数据,但他们的训练内容和侦察连是几乎相同的。
指挥连的战士,从某种程度上讲,就相当于人军队里的特种兵。
指挥连的剿敌方式,不像是步兵连那样一线平推,而是以班为小组,八个人为一个小分队,其中有步枪手、轻机枪手、狙击手,还有喷火器手!
强尼刚刚突破步兵连的封锁,在步兵连还未来得及合围过来之前,就遭遇了指挥连的一个班组,并且骁勇地干掉了对面一个轻机枪手。
但是,马上就有六杆枪打了过来,密集但却短促的子弹,将强尼压制在一个土沟下面不敢抬头!
“该死!这是特种兵!竟然有特种兵!”
强尼心头大是恼火。
与普通步兵的战斗方式不同,指挥连战士射击不是扫射、一下把一梭子子弹打光,而是都采用短点射,每次只打出两三发子弹。
能用这种方式战斗的,首要的要求就是心理素质好、射击枪法高。
强尼似乎感觉,自己好像碰上了一块硬骨头。
但要说畏惧,那也是不可能的。
毕竟是能够排名前一百的顶级佣兵啊!
听着对方的枪声渐渐稀疏,强尼知道,对方头一轮射击立刻就要中断,必须要换弹匣或弹鼓(轻机枪用的不是弹匣,而是弹鼓)了。
“干!”
突然,强尼一跃而起,抬手就是一梭子子弹打了出去。
又是两个敌人报销!
但强尼还没来得及高兴,就陡然感觉面前一热。
那是一片火光。
喷火器喷出了二十几米的火焰,这种火焰里还带着油花,沾到身上那是很要命的。
刚见到那火光,强尼就尖叫一声,吓得扭头就跑。
“该死!竟然还有喷火器!这么落后的装备,人的特种兵竟然还装备着?!法克!法克!”
还好他跑得快,而且提前瞅准了退路,在避开了几次点射之后,闪身钻进了林子里。
不过,他的屁股还是燃烧了起来。
混着油的火焰,烧得强尼吱哩哇啦乱加。
那恐怖的高温,让强尼怀疑自己下一刻就会变成烤猪,而且还是那种烧焦的烤猪。
顾不得疼,强尼在地上来回滚了三次,又用手拍了几下,好容易才把屁股上的火给灭了。
裤子被烧烂,露出硕大的黑屁股。
手也被烫起了泡,血糊糊的抓着枪,疼得钻心。
强尼彻底的暴走了。
他咬牙切齿地,快速奔跑在丛林间,时不时开那么一两枪,撂翻了一个又一个的人官兵。
或是突然欺近,娴熟地砍掉一个又一个脑袋。
毁灭者汤森顶着个大光头,手里不知从哪个倒霉鬼抢过的机枪子弹刚刚打光,操起一把开山刀,凌空跃起三米高,将一个克钦军少尉军官从中劈开、一分两半!
“来吧!受死吧!”
汤森张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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