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雷锋时,花姐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突突了嘴。
刹那间,她的脸色忽的一变,双眼瞪着郝仁,喝道:“怀丹兄弟,我刚才的话,你知我知,千万不要让第三个人知道,听到了没有?”
“嗯!花姐,恁刚才的啥,俺都不知道。”见她表情严肃,郝仁赶紧点了点头。
“那花姐就放心了,这件事真的需要保守住秘密的。若是传出去,对你,对我,对大家都不好。”花姐语重心长的道。
二人又聊了一会儿,花姐打着哈欠离开了客厅。临走时,还不忘嘱咐郝仁也早点休息。
其实,花姐早就看出来了。郝仁去时候穿的什么,回来时穿的什么。花姐那么聪明的女人,心里跟明镜一样,但是她并未点破。
随着花姐离开。坐在沙发上,郝仁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回忆起花姐刚才的话,郝仁感到十分的有意思。
“见不到太阳的地方?这是哪里?跟以前的李强一样,躲在地下室?应该不会吧?会不会有别的含义?人少的地方?”
想及此处,郝仁赶紧把周二丫帮他查找到的资料拿了出来。
别,还真就让郝仁找到了一个地方。那是曲叔名下众多房产之一,位于码头不远处的一栋别墅。思来想去,也就只有这一个地方人烟稀少。
别看挨着码头近,但那个区才开发到了一半,开发商老板便带着姨子跑了,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家物业公司正式进驻。在那里居住的人也很稀少。不过那里的环境却是高端的很,自从开发商逃跑后,那边便成了各大暴发户老板的后院。
……
第二天,天刚放亮。
天南山半山腰处别墅区,孙梦雪与郝仁共同的家。
孙梦雪很早便已醒来,走进餐厅,看到李姐精心为她准备好的早餐,但她却没什么胃口。
坐在餐桌前,孙梦雪一边喝着碗里的豆浆,一边随意的问道:“李姐,有没有他的消息传回来?”
李姐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孙梦雪指的是谁。往常,郝仁都是坐在孙梦雪的对面吃东西,尤其是他吃东西时“吧唧嘴儿”,每每都能享受到孙梦雪的一记白眼。
长时间的相处,令李姐跟孙梦雪都习惯了有这么一个人存在。郝仁突然离开,乍一听不到那个吧唧嘴儿的声音,令孙梦雪感觉十分别扭。
李姐放下了手头的工作,走上前,眼睛看向了天花板,嘀咕道:“的是呢,姑爷好像走了十多天了吧,我记得他走的时候也没去哪里,更没提什么时候回来。对了,他倒是告诉我,如果家里发生了大事儿可以去找司寇姐。估计着司寇姐应该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吧!”
话音落下,孙梦雪的脸立刻沉了下来,愤愤的拿起筷子戳着碗里的豆浆,“哼,他爱去哪去哪吧!最好永远不要回来。”
自己一个正宫娘娘都不知道郝仁的下落,她司寇豆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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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下想,孙梦雪越是生气。只见孙梦雪噌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气呼呼的走了出去。没走两步,却又返了回来,问道:“对了,李姐,踏雪无痕的早餐吃了吗?”
李姐一听,立刻怕了拍大腿,道:“哎呀,我给忘记了!真是不好意思,我这就去喂。”
“没事儿,你继续收拾,我去喂吧。”孙梦雪从冰箱端出了一大盘子排骨,然后慢慢的向着外面走了出去。
一边走,她的嘴里还一边嘀咕着:“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狗,跟你主人真是一模一样,搞什么,每天都吃排骨,还挑食,要不是怕你饿死,你那臭不要脸的主人回来以后我不好交代,我才懒得管你呢。”
看着孙梦雪离去的背影,李姐摇了摇头,苦笑一声,“哎!咱家姐就是嘴硬。明明心里想着人家,每天晚上还坐在沙发上呆呆的盯着电视机等着人家回来,为什么要这样的话呢!真是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啦!”
该干的工作还得继续,李姐发完牢骚继续收拾着屋子。
孙梦雪端着一盘子排骨心翼翼的走到了踏雪无痕旁边。
“嘿,傻狗过来,快吃吧!这排骨可都是从商场里买来的,可好吃呢!”孙梦雪戴着一次性手套,从盘子里拿了一块剁好的排骨丢到了踏雪无痕的面前。
显然,踏雪无痕十分不给对方面子。它似乎听不懂对方的话语,更是对到嘴的美味不理不睬,只顾着懒洋洋的晒太阳了。
“傻狗?二汪?踏雪无痕?”孙梦雪试探性的跟踏雪无痕做着交流。
还别,当听到“踏雪无痕”时,那条傻狗果真有了动作。硕大的狗头不耐烦的转了过来,一双狗眼更是不屑的瞥了孙梦雪一眼,十分的有灵性,似乎在跟孙梦雪:“愚蠢的人类,你到底想干嘛?”
这回换做孙梦雪无语了,她万没想到这条在她眼中每天就知道吃,就知道睡的傻狗,竟然如此的有灵性。
见对方对到嘴的食物依然无动于衷,这让孙梦雪十分气恼。
孙梦雪恼羞成怒,气呼呼的把一盘子排骨直接倒在了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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