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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历史中的幽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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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在离着孤云的房子不远处,建起了一座遮风蔽阳的小草庐,没有多大,但足够他们一家四口过日子了。

然后,那汉子带着自己的妻子去开垦荒地,因为他姓黄,孤云便叫他一声黄叔。

孤云并没有再去帮助这一家人,他给的已经够多了,种子和足够他们一家人食用的粮食。

再去无条件地帮助这一家人,只会让他们形成依赖性,这样会让他们丧失朴素的天性,那便得不偿失了。

孤云想找的是那种可以继承这个村落艰苦朴素品质的人,让这个村子重新焕发生机,而不是找一群安于享受的人。

下午,孤云一个人在院子里看书,那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蹑手蹑脚地,生怕撞坏什么东西。

“小家伙,是饿了吗?”

孤云放下书,走进堂屋,在里面找了一块风干的咸肉,撕成两截,给他们两人一人一半。

“哥哥,我不饿。”

男孩说了一句,不过他眼中始终闪烁着对肉的渴望,估计是他父母让他不要再去接受孤云的恩惠了,毕竟孤云已经帮了他们这么多。

小女孩本来已经怯生生地伸出了手,听到自己哥哥的话后,连忙把手缩了回来,一双扑闪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孤云,咽了一口口水。

孤云这才认真打量这两个小孩

满脸的灰尘,却遮不住两人明亮的眼睛,两颊都有些腮红,只不过妹妹的更加明显,看这两人的根骨,都是修法的好材料。

打量了半天,孤云这才缓缓开口。

“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子?”

“哥哥,我叫蛋蛋,这是我妹妹二丫。”

蛋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自己的妹妹,像一个小大人一样,一本正经地向孤云介绍自己。

“想认字吗?”

蛋蛋看了一下孤云手中的书,眼神中尽是渴望之色。下一刻,他拉着二丫直接跪了下去,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

他虽然只有八岁,却因经历过太多事情而早慧。

以前在他所住的那一个村庄,就有一个夫子,据说是读书人,认字颇多,村里的人都很敬重他,时常拿一些食物送给他。

有肉有蔬菜,这在蛋蛋幼小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他一直认为能认字的人便是了不得的大人物。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战国时期,能认字的人并不多,都是些世家大族,普通人一辈子只能在黄土地上刨饭吃。

“明天这个时候,来我这里,我教你们两个认字。”

孤云将干肉拿在手里,递给了两个孩子,随后就将他们送出了门外。

晚上,孤云躺在床上,正在思考到底该怎么突破天阶的时候,门外突然有了动静。

那一家四口齐齐地跪在门外,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孤云的大恩大德,既给了他们食物,又愿意教两个孩子认字。

孤云并没有去阻止他们,这本来就是他给这一家人的情,这一家人跪着回报他也是理所应当,只要好好教导这两个孩子便是了。

第二天一大早,这一家四口便离开了。孤云整理了一下衣着,上山了一趟,去祭拜南冥。

下午,二丫和蛋蛋两个小孩结伴推开了他的院门,怯生生地从他手里将书接了过来,一个字一个字认了起来。

时间如流水,一点一点地过去。

几乎只是在孤云眨眼之间,十年就过去了。

这十年里,秦军南征北战,无往不利。覆灭其余五国,只在嬴政谈笑之间。

公元前221年,也就是秦王嬴政登基十七年,秦国正式统一天下,是为秦朝。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出现了,秦王嬴政自称始皇帝,设郡县,南设南越郡,北击匈奴,好一个雄才伟略的皇帝。

这十年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世事变迁,犹如沧海桑田,让人恍如隔世。

东皇太一每一年都会来青坪山,在山上南冥的墓前跪一宿,然后又到孤云的院落看上一眼。

第一次看到孤云的时候,东皇太一明显有些吃惊,只不过在片刻之后这份惊异又化为了从容。

“我就知道,尊者的眼光一向不差。”

他来到孤云的身边,想要拍一拍孤云的肩膀,但想了一下,他终究是没有伸出手来。

像他这样的人,或许就应该惨淡地过完一生。

嬴政也来过一次,拿着一壶秦王宫的秘酒,倒在了南冥的墓前。

嬴政素来尊重强者,南冥能够在没有闯过凤王三关的前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撕破了凤王的结界,这足以折服他。

十年了,当年的二丫和蛋蛋两个小孩也长大了。

二丫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去年嫁了人,是孤云给她缠的头,一路上又哭又笑,到了婆家。

据说现在过的挺幸福的,今年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蛋蛋因为识字,去周边的县城里去当了一个刀笔小吏,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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