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跟自己谢谢,勇达憨厚的笑了起来。[][].[][].[]他真的喜欢她,喜欢她美丽聪明心灵手巧,更喜欢她不认命的倔强。他想只要这么对她好,她会喜欢自己的。
当然不怪我!要怪你就去怪罗盛楠!谁让你生来就是个奴才。董兰兰心中暗想,脸上却泫然欲泣。“勇达哥,谢谢你!”这些金子虽然不喜欢,可留着也不会没用,反正是他非要给的。
“不!不怪你!真的不怪你!”勇达急忙道,生怕她会有半点的自责。
看着戴在手上的金手镯,董兰兰虽然嫌弃可也没摘下来。“勇达哥你不要对兰兰这么好,兰兰本就对不起你了。”如果不是为了回到焕园,她是绝不会让他误会自己有些喜欢他的。
勇达虽然耿直却心明如镜,他知道兰兰是个不甘于人下的女孩。从进入焕园她就勤奋的干好每一件事,陪姐读书的时候更是努力,书读的比姐还要好。他也知道自己这样的粗人配不上她,可他就想这么对她好。在那件事之后她被赶出焕园,他偷偷去她家看她,发现她被母亲逼着嫁给财主家做。回来后他就长跪在公主门前求情,让她回到了焕园。从那以后,她就默默接受了自己的心意。
勇达高兴的拿出盒子里的手镯给她戴上,心疼的道:“不要这么,兰兰。在我眼中,是这些东西配不上你。”他用年例分的金子给她打的这镯子,可是滇东虽然银匠遍地,金匠却很少,做出的东西也都粗糙些,真是委屈她了。“等下年分红我就攒够钱了,到时给你买个翡翠镯子,一定是最好最绿的。”
“勇达哥,兰兰不配有这么好的东西。”她把盒子退还给他道。比起他以前送过她的银首饰,这镯子是很值钱,可粗糙的做工看着就俗气。能配的上她董兰兰这样的女人,只能是最顶尖的珠宝美玉。
想到以前的这些,董兰兰眼中闪过深深的不甘。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那件事,她早就嫁入豪门做少奶奶了。可就因为那件事,她现在只能跟着春华姨洗衣服做针线,还要看那些上等丫鬟仆妇的脸色。她不甘心,真的不甘心!所以当勇达从滇东回来,兴冲冲找到她拿出一只金手镯后,她并未显得很高兴。
在各个奢华的宴会上,她没有傻到跟那些女人拼珠光宝气,每次都是素衣净脸我见犹怜,却更加的能引人注目。虽然可以不用华服美饰出风头,但豪车是必须要有的,没有哪家的千金会坐黄包车。所以勇达是她必须要利用的人,做为罗盛楠的贴身护卫,他每天都会赶着那辆华丽的西洋马车去学校接送她们。而在进入焕园没多久,她就发现他爱慕自己。因此,马车和车夫都很轻易的归她所用了。
在陪着罗盛楠到那所洋人开的教会女校上学后,她才知道自己还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在那所非富即贵的学校里,每天都有来接女眷的年轻公子哥,多的是香车宝马风度翩翩的单身男子。而且,没人知道她是来陪读的丫鬟,她稍微用了点暗示就让老师和同学以为她是茶商家的大姐。罗盛楠经常逃课闷在图书馆就更给了她机会,她凭借自己的手段很快结交了一些上海金陵的名门千金,经常受邀去参加一些上流名媛的宴会。
她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傻子姐姐,在街上捡垃圾吃的时候碰上了罗盛楠,居然被带进了这么好的地方,只陪着她玩耍就能穿上绫罗绸缎。为了能留在这座会有贵人进出的庄园里,她不惜放低自己的身段去讨好那个傻子,让她开口去求她的主子把她留下。留下来当个任人使唤的丫鬟只是她的第一步,那俊美如神般的少爷才是她真正的目的。可她的辛苦努力换来的不是他的青睐,而是他女儿的伴读。他宁可守着比他大好几岁的老妻子,也不愿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
她从就貌美无双多才多艺,可待在那个破落的家里永远不会出头之日。母亲宁可把房子典了供平庸的哥哥上学,也不会给她买件好的衣裳。因此她在三年前借着看望异母姐姐第一次走进了传中的“焕园”,她没想到世上竟会有这么奢华的地方,听都没听过的西洋庄园就真实的呈现在眼前。
就算勇达没有脸上那道疤,董兰兰也不会选择他的。虽然他父亲是金矿的总管,他又是护卫中的领头,可到底都是下人,而她董兰兰要做的可是人上人。
就知道她一直把这件事儿兜在心里,六爷也叹了口气道:“傻孩子,你以为他不破相董兰兰就能看上他!”这孩子还是太心眼好了,让人欣慰却也担忧。想她能永远这么心地纯良,又怕她将来会因此吃亏。
“都怨我,不然勇达也不会是现在这样!”盛楠默默的叹了口气,愧疚的捶了下自己的脑门。
六爷蹙了蹙扫帚眉,摇摇头:“这勇达和彤,怕是早晚要伤着。”他本来是想撮合这俩孩子成一对,可他们偏偏都各自相中了不该相中的人。
“我们学校也多的是那样看人的。”盛楠想了想道:“有时候,董兰兰也会那样看人。”只不过她掩饰的很好,可那种女人的自负常常在眉目间表露无遗。
从盛楠的时候,他就把那些宫里府里的故事讲给她听,让她从中了解人情世故,懂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因为家人毕竟不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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