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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走上法庭之前,我想见一个人的。[燃^文^小说][].**********.[]我提出的要求不太过分吧?
我对刑事女警察顾冰淡淡地说道。
顾冰用她美丽的明眸“仇恨”地看了我一眼,不置可否。她知道我想见的是师晴晴,红海街道的民政女主任——我的女朋友。
这是你这么认为的,但是师晴晴不这么认为,人家还认为你是她失踪多年的丈夫呢?不过,按照你失踪的时间,你已经失去了法律意义上丈夫的资格。呵呵。顾冰嘲讽地对我说道。
我知道她已经对我忍无可忍了,一个丧尽天良的杀人犯,竟然在法律面前负隅顽抗,难道不坦白交代问题就表示你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简直是梦想!顾冰多次严肃地正告我的。
我说,我已经坦白了,坦白的把不该说的都说了,包括第一次我和王红颜情不自禁地站着做了那事情,高难度动作,真美好啊(我无耻地在心里感叹着),这本来是属于男女**的范畴,可为了配合法律,我宁愿在这里不尊重死者……
我说,我站在你们警察面前几乎就是透明的啦,我怎么可能说谎?我是冤枉的!你们能不能拓展一下思路,干嘛老是要盯着我?难道就因为我和王红颜有过一段暧昧的感情吗?我有什么理由要害她?我爱她还来不及的,你们认定我是杀人犯,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我愤懑不已地大声说着,我建议你们趁早把我放了,重新寻找线索,或许很快你们就会抓到真正的杀人犯的。
顾冰在我的流利的反驳下,有些色厉内荏了。开始的自信在近两个月毫无进展的侦破过程里直线下降,她不得不反思了:难道一开始就错了,我们侦破的方向出了偏差?
一开始的情况是:法医确认了王红颜的被害时间、死亡时间和犯罪现场,并在这些客观的要素下锁定最可能杀害王红颜的凶手。物业提供的录像资料出现了“我”的镜头,从时间上看最接近王红颜被害的时间。并且,女警察顾冰还从王红颜的电脑笔记本上最近的文档里知道了王红颜与一个老男人的不正常男女关系,王红颜用散文的笔法描摹了她对一个成熟男人的迷恋,她甚至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老男人也挺有意思的啊。她说的这个人就是到了不惑之年的我。所以,当我和宋君宋主任一出现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与王红颜的遗体作最后深情的告别时,顾冰就马上认为我是在演戏,故此她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拷拷了我就走。
她想,只要用劲审审,花点时间或者用点手段,时间不会很长的,我就会彻底投降交代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的,可是,我犹如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的,死活咬定两个字:冤枉。
唉,看来,不像是在装,同时,一些事实也确实有悖常理,比如,失踪多年的张冰突然出现了,这个人新婚之夜丢了,那种满脸陌生的表情似乎隐藏了无穷的恨意,这个人是有变态的杀人倾向的,顾冰分析着:正常人怎么可能会干那些疯狂的事情?
顾冰是从张冰的眼神里和调阅出来的有关张冰15年前的档案里看出来的。问题是,这个张冰就是眼前的人吗?为此,她已经悄悄地把师晴晴叫来辨认过几次的,问了很多的有关张冰的情况,没错啊,就是他!两眉之间有红痣,满脸的不羁的样子,师晴晴咬着牙齿下结论道。
15年前,他们很恩爱的,几乎就要牵手共度一生了,可是就在结婚的当夜里,张冰不见了,没有任何迹象地不见了,这简直就是一个迷呢……
那么,目前在腾达集团贸易公司的那个人是谁呢?
顾冰去看了几次那个叫宋江的家伙的,怎么说呢?无疑是真的宋江了,温文尔雅的,戴着眼镜,做事认真谨慎,处理问题得体,深得公司领导器中……
周围的同事也都这么认为的,虽然前些日子有些反常,可也就是喝醉了几次酒出洋相而已吧,毕竟四十岁的人了,还在独身,情有可原的,听说刚找了对象,就是师晴晴,是他的直接上司胡小苇介绍的。一切都说的通,没有丝毫的破绽。只是眼前的这个张冰竟然说自己是宋江,甚至他的律师苏琪琪也找到了推翻腾达贸易公司企管部的宋江是假宋江的证据的,苏琪琪有几年之前宋江手写的述职报告,现在她又有宋江誊写的李白的诗,省司法鉴定中心得出的结论是:字迹出自同一人之手。唉,一团迷雾啊。案件该从哪里下手呢?
老是羁押着张冰,或者叫宋江吧,也不是办法,毕竟羁押的时间按照法律规定最长只有两个月,苏琪琪已经就羁押时限问题提出质疑了,怎么办?
放,放是好放的,放人容易的很,关键是喜欢炒作的媒体如何应对?现在的记者说话很刻薄的,喜欢站在第三方的立场,用所谓的春秋笔法暗讽办案人员的无能,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公安局的面子何在?这是大事。不能轻易放,不放吧,又没有法律依据。顾冰陷入了苦恼之中。
当然,美女被害案侦破组的同志们这段时间可累坏了,大家焦头烂额的,有人甚至建议写案卷呈到检察院,但是证据不充分啊,仅凭一段“我“出现在宏泰小区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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