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外出赴宴,刘敢自然要盛装打扮一番,换上一套锦衣华服,套上一双新式长靴。出了门,豪车的双驾马车以及俏生生的糜贞,在大门口已经等候多时。“大王出趟门,莫非也要略施粉黛?”糜贞显然等待的久了,神情有些不耐烦,说话也难免夹枪带棒。一开口,糜贞就有了悔意,怎么说面前之人都是高高在上的大王。在大王面前,说话不注意分寸的话,可是会惹来杀身之祸的,她自己遭罪事小,牵连家里人就事大了。余光一瞄,却见刘敢面上并无波澜,想来这位大王并未把方才的话放在心上。糜贞不由暗暗长出一口气,心想这位大王还不错,至少大丈夫的胸襟还是有那么一点的。“糜**,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刘敢微微一笑道,他倒是一点不在意糜贞的挖苦,这并非做作,也不是他心胸宽大。这是一个新时代的男人,最应该具备的绅士品格。在女士面前,尤其是一位优秀的女士面前,做为男士,不应该在一些小问题上斤斤计较,因为那样很没有风度。而刘敢,无疑是一位有风度的男人。“什么话?”糜贞和刘敢还不算熟络,自然搞不懂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随口问道。刘敢笑容不减地对上了糜贞的眼神,心中暗暗赞赏这对明眸善睐的同时,口中娓娓道来:“有的人生来就好看,不用胭脂粉黛也好看,这叫天生丽质难自弃。”糜贞俏脸微红,娇羞之色一闪而逝。“不要误会,我说的不是你。”刘敢一脸坏笑,伸手指了指自己,“我说的是我自己,唉,天生就是这么好看,基因太好没办法。”糜贞顿感尴尬,还以为刘敢是夸她,没想到竟然闹了个大乌龙。暗暗鄙视刘敢的同时,糜贞问道:“基因是什么?”“呃……”刘敢一阵语塞,旋即笑道:“时间不早了,练师要久等了,我们快上车吧。”糜贞默然无语,不紧不慢地跟着刘敢坐上了马车。步练师的家在舒城以东的东城,那里是一块人口密集的繁华地带,明王府与之相隔的距离倒也不远。马车一路前行,七拐八拐之后,终于来到步宅大门口。马车上,刘敢躺在那里呼呼大睡,似是睡着了。糜贞又好气又好笑,想了想,没有立刻叫醒刘敢,自行率先一步下了马车。长街之上,过往人流络绎不绝,小商小贩各种叫卖,周围一片热闹繁华之色。一旁,潘璋见刘敢半晌没有动静,于是想唤一声:“大……”刚刚开口,潘璋就被糜贞出言阻止。“你家大王累了,让他歇息会儿。”糜贞小声说道。潘璋掀开帘幕往里瞧了瞧,见刘敢真的睡着了,这才放心在旁等候。潘璋知道刘敢的睡眠很轻,所以不敢发出一点大动静,周围路过的人,但凡声音有点大的,都被潘璋吩咐手下驱赶而散。糜贞有点羡慕刘敢,打个盹都有这么多人小心的护着。此时,糜贞看见前方不远处,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有一个小孩特别引人注目。寒风阵阵吹来,街上的人,大都穿着三件以上的厚衣服,那个小孩却衣衫单薄地蹲在地上颤颤发抖。那小孩看上去也就**岁的样子,面黄肌瘦,浑身脏兮兮的,衣衫也破破烂烂,单是胸前就有好几处大洞。那小孩似是在乞讨,因为他蹲着那里,脚下放了一个破碗,碗里还有几枚铢钱。再仔细一瞧,这条街上乞讨的人还挺多,几乎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个乞讨者,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半大的孩子,男孩女孩都有。糜贞不由自主地走到最近的乞儿面前,善心大发地掏出一把铢钱,放在了乞儿的碗中。“谢谢,谢谢姐姐!”乞儿激动不已地说道,他从未见过有人这么大方,一把铢钱洒下来,他乞讨的碗几乎满溢。早知道真应该换个大点的碗。乞儿如此想着。糜贞倒是不知道乞儿的想法,她叹息道:“大冷天的,多穿点衣服,别冻着了。”乞儿连连点头,口中千恩万谢。旁边的乞儿见糜贞如此大方,顿时抱着破碗凑了过来。“姐姐,行行好吧,我一天没吃饭了。”新来的乞儿一脸可怜状,捧着碗的手还在微微打颤。糜贞叹息着掏出一把钱,再次装满了一个碗,新来的乞儿顿时兴高采烈地吆喝起来:“大家快过来,这边有个大善人!”这一下,这条街上所有的乞儿全都聚了过来,乍然一瞧,足足有十几个之多。这些乞儿小的只有三四岁,大的也就十二三岁,有的乞儿甚至连个乞讨的碗都没有,随便找来个破木勺子就来充数。突然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糜贞险些被吓住了,好在这些乞儿并未做出什么不轨的举动,糜贞倒也心善,把身上所有的钱财都拿了出来,逐一分给了这些乞儿。眼见糜贞身上没钱了,这些乞儿这才作鸟兽散。旁边的一位商贩从头看到尾,忍不住出声道:“姑娘,你也忒心善了,他们这些小子都是一伙的,这哪里是讨钱,摆明就是在抢钱,换了我一个子都不给!”糜贞笑道:“无所谓,讨也好,抢也罢,我挺乐意的。”商贩大摇其头:“真是个傻姑娘,钱都没了还乐意。”这时,刘敢打着哈欠出现在糜贞身后,他来得倒也正巧,刚好听见了糜贞和商贩的谈话。“傻姑娘,怎么不叫醒我?”刘敢问道。“你醒了?”糜贞转过身来,含笑道:“你还好意思说,我活了这么久,第一次见有人能在马车上睡着的。”顿了顿,糜贞又道:“还有,不准叫我傻姑娘,我可不傻。”刘敢眯起眼睛道:“这还不傻?身上的钱都被抢光了吧,我活了这么久,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被抢了还一副心甘情愿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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